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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和成: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获得深交所无异议函
 
  
    2016年12月28日 13:06
    
      2016年12月28日公告,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以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,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,深交所对其转让无异议。 
    
  注: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,据此投资风险自负。

(摘自世华财讯 2016-12-2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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